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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迎娶的儀式 

經過家裡長輩們的決定 確定為在法院舉行

沒錯!我不需要哭成淚人兒了~ (但我很想哭阿)

不過好處是確實省了很多麻煩的程序 

中間也企圖想參加集體公證 因為聽說都有贈品可以拿 嘿嘿~

好不容易打聽好了!可是老公說 他不喜歡人很多 周圍又是一堆陌生人

所以順便A贈品計畫 只好...作罷

確定了公證的日期 當然就是先打個電話到法院去問流程以及要準備的東西

有公證結婚的禮堂 不是每個法院都有 所以要先上網查 或打電話去問喔!  

至於先前準備的事項 ~我真的有點忘了!!  避免漏掉哪一項 所以拷貝一下相關網頁 看看唄!

請求辦理公證結婚之手續如下:

 

 

 

 

不論戶籍或居住地在何處,想要請求公證結婚的新人,只要依規定提供相關證件,均可向本院公證處提出公證結婚之聲請。

 

請求辦理公證結婚的前提條件是男須滿十八歲,女須滿十六歲。

 

辦理時間:

原則上資料齊全上班時間內可以隨到隨辦結婚書約公證;但如需舉行結婚儀式,則需事前預約。

為方便業務之安排,本院公證處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日上午10時、11時及下午3時於公證結婚禮堂舉行結婚儀式(各場次之結婚儀式依結婚人對數集團舉行),另外每週例假日(週六或週日)則為擇吉於其中一天舉行(均於上午舉行)。提出聲請前,請事先自行擇定公證結婚日期和場次

 

 

時間場次擇定後,請覓妥公證當日可以到場的兩人為證人(證人須滿20歲,可以簽名者)後,事先最晚前3個工作天,由一人攜帶以下文件到本處辦理預約登記,並於結婚當日四人一同到場:

 

 

 

 

 

公證請求書一份(可至「司法院書狀範例」下載,也可到公證處購買填寫)。

 

 

結婚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(本處留存影本),結婚當日須攜正本。(因結婚當日公證人仍需審核身分證,請不要事先至戶政事務所預約辦理結婚登記,換發身分證)

 

 

兩位證人的國民身分證影本(本處留存影本),結婚當日須攜正本。

 

 

結婚人如未滿二十歲者,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。登記時須一併攜帶法定代理人的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(本處留存影本),以及印章。

 

 

結婚人如果是外國人或國外華僑,要提出護照正影本(本處留存影本)以及三個月內的單身證明文件正本(單身證明文件必須是中文或英文,本處留存影本)。且該單身證明文件應經我國外交機關驗證(單身證明如由外國駐華使領館或授權機構出具者,要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證明。單身證明如在國外取得,應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,再經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複驗)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登記時應繳公證費:依公證日期係上班日為新台幣1,000元,例假日1,500

 

 

 

 

公證當天,結婚人、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及證人均應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親自到場,參加人員請著正式整齊之服裝。公證完畢,始交付公證書3份,請務必持其中一份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。

重要的叮嚀!!

公證程序雖然完成,但是結婚還沒有生效,結婚人當天還要攜帶下列文件,前往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結婚才會當天生效:

1.公證書壹份(公證書即為「結婚書約」)

2.新人雙方的國民身分證正本

3.新人雙方的戶口名簿正本

4.雙方一年內的相片各壹張(最近一年內所攝、正面半身彩色照,國民身分證規格)

5.雙方印章(或簽名)

辦理結婚登記後,可以向戶政事務所申請發給「結婚證明書」(中英文版本均有);其他關於辦理戶籍登記事宜,請參考內政部網站「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定」。

建議可以直接打電話去法院公證處先諮詢一下 順便也確定場次 會比較明白~~

 

一切就緒~直接切入當天囉!

102.6.22 

因為公證結婚是可以很快完成的事 而且宴客就排在隔天 

所以我們女方家並沒邀請其他親友來  不過老公那邊的親戚倒是來的很齊

一早就有迎娶車隊 來接送我們一家人 只有兩台拉~哈哈!  

SAM_1264到囉!我站在門口而且腳好開唷~

大家法院見! 別誤會 是結婚啦~哈哈

集合完畢就先到公證處辦結婚證書囉

此時此刻 SAM_1273此時此刻 SAM_1287

SAM_1282我們還特別去刻了對章~耍恩愛一下!   

禮堂內外都充滿了溫馨的布置 可以讓新人們拍拍照打發等待的時間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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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沒有? 整個法院 都是我的照相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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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禮即將開始~奏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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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天有3對新人~大家不約而同都穿了黑白配呢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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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那位台上主持的不就是剛剛幫我們辦手續的小姐!? 真是身兼多職    

看 咱們的親友團已經佔了座位的一半囉~真是熱鬧 哈哈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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儀式非常簡單~跟在電視上看得的類似 只是不會出現"等一下...."這樣的台詞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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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始交換戒指 親吻新娘 還有"我願意"... 然後領個結婚證書  就可以散會自由活動了!

是不是非常簡單呢~

SAM_1299

有大家的見證下 這樣的儀式 不失榮重又很溫馨

不用看時辰  不用忙碌招呼客人 不會哭成淚人兒 新郎不怕迎娶被整

挖哩~四句詩詞 還稍微押韻捏

SAM_1412 

最後大家來個歡歡喜喜喜喜大合照 就可以聚餐去囉~嘿嘿

 

提供給想要有個簡單儀式的新人們做個參考 

但是事後還是要帶著身分證.結婚證書.戶口名簿去戶政事務所登記才算是合法夫妻喔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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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ula馬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